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8号通告(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)

发布时间:2022-06-25

为贯彻落实“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”要求,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持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无本地疫情时,各类公共场所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,取消限流措施,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二、全域低风险地区来(返)常人员自由流动,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三、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“机票+酒店”业务,做好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组织、接待、游览等工作。

四、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,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,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常,返常后不再集中隔离,实行7天健康监测,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。

五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有聚集性疫情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(返)常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,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。

六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,对境内外重点地区来(返)常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: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(返)常人员,实行“7+7”健康管理,即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;对入境人员实行“7+7”健康管理,即7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隔离,隔离期满后可自由流动。

七、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,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,构筑人群免疫屏障。

本通告自2022年6月25日起执行。


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6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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